什么呀?”司马铃莫名其妙地问道,不过对于这个素未相识的小女孩,却还真的感到隐约有些眼熟。“你自己做的事情,难道还想抵赖吗?”春草三月肃然说道,同时来到司马铃的面前,顺势将她与施钰隔了开来:“你就是昨天那个小偷,趁我睡着地时候,偷走了小野地东西!”此刻,就见司马铃脸色苍白地凝视着春草三月,额头上细汗密布之下,似是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但是,在春草三月那如同寒冰般地逼视目光中,司马铃终于还是败下阵来,深深叹了口气后,忧郁地说道:“你是当时床上躺着的那个小女孩?”
“不错,若不是我当时吃药后睡着,给了你逃跑的间隙,你以为能够从我这个忍者手中逃脱吗?”
春草三月得意洋洋地说道,似乎是想再一次证明她的实力。“是的,我昨天的确去盗窃过一个宾馆的房间,但是没想到房间的主人竟然会是你们,真的很抱歉,我这就将东西还给你们……”
司马铃面带羞愧地说道,同时返身解开背后的包袱,在一大堆物品中翻找起来。“好了,不必了,那些日常生活品的价钱微不足道,再加上你也是因为生活所迫,还是算了吧!”
我赶忙伸手制止道。当我刚一触及她的手臂,就见她马上惊慌地退缩了回去,那种超乎寻常的戒备心态,估计是在往日的流浪生活中养成的吧!
这时,就见春草三月充满敌意地盯望着司马铃,一把拽住我的衣角,将我从司马铃面前扯了开去,继续说道:“不行,我不同意,偷了东西就应该交出来。
快给我看看,你究竟偷了些什么!”只见司马铃的脸上并没有露出怒色,而是顺从地将一小堆东西从她那大包袱中一一取了出来,只发现除了一些日常用品之外,别无他物,直看得春草三月瞠目结舌,大张嘴巴,一再揉动着自己的眼睛。
春草三月从中取出一块并不算崭新的毛巾,质疑道:“你就偷了这些东西吗?”
“嗯。”
司马铃羞红着脸点了点头,双手则不知所措地交叉垂放在腿前,时而抬头偷看一下春草三月,但很快就会重新低视向地面。春草三月地目光再次转向我与:即将那些东西重新推还给司马铃,歉声说道:“好吧,那这些东西就送给你吧,记得以后不要再偷了哦!如果有什么困难的话。可以与好心的小野说,他一定会帮助你的!”
听着春草三月自作主张地决定,我并没有一点不爽,要知道,其实本来我就打算收留这个身世可怜,而又有一技之长的美女作为秘书的,但是还未等我高兴起来,就听春草三月接下去的话语,彻底打破了我的美梦。“不过,小野已经有女朋友了。你可不要过分亲近他哦,不然我可要生气的!”看着春草三月天真可人的模样,司马铃的脸上瞬时露出了一丝笑容。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在她的脸上骤然荡漾开来,清雅地感觉彷佛一下蔓延到了我们每个人的心头,令我们同时开怀大笑起来。在经历了这场惊心动魄的事件后。我也算是因祸得福。用挨了一拳的小小代价,就获得了如此一个美貌与智慧并存的贴身秘书。虽然平时有春草三月监督着我,但是能够每天看见这样一个赏心悦目的女子围绕在身旁,也是一件颇为惬意地事情。
我们一行四人在傍晚时分终于回到了酒店,在多开了一个房间给司马铃后,我地首要任务就是催促这个浑身脏兮兮的娇小女孩去洗个痛痛快快的热水澡,袪除长时间流浪后的疲乏。但是令人好奇的是,自从我们见到司马铃以来。她背后那个看似沉甸甸的大包袱就从未离过身。即便是在洗澡的时候。也都被她一同拖进了浴室,让人不得不怀疑里面装的究竟是什么重要地东西。
而当司马铃走出浴室地那一瞬间。这些盘旋在我脑中地疑惑便当即被眼前的景象所取代了。只见在梳洗完毕之后,这个如出水芙蓉般地玲珑女子是那样的令人心动,一米六不到的身材,披套着一件连施钰(施钰估计有一米七吧)穿上都显得有些宽大的蕾丝睡衣,虽然走路时有些拖沓,遮住了她两条紧绷的细腿,但是从那耷拉下的低胸衣领内,却能依稀瞧见一片大好春光,伴着步伐起伏涤荡,这倒也算是别有一番风味。
虽然我极力睁大眼睛,但是那高高肿起的右脸颊,却让我的右眼始终无法视物,好在精神力的作用已经止住了疼痛,剩下就是等淤血慢慢褪尽了。司马铃似乎也注意到了我眼光中的色欲,不禁有意识地将胸前的衣服向上提了提,但手刚松开,衣服又恢复原状,让她尴尬得满脸通红,却又不知如何是好。那副害羞的样子,与她头上张扬的红色短发显得极为不符。
“这样吧,铃铛,你先换上施钰的衣服,然后我们去吃饭,接着去商店给你买些合适的衣服。至于你过去的那几件,可以交给酒店里的侍者清洗,如果还可以穿,就留作纪念吧!”为了不使司马铃继续为难,我还是极为不舍地将眼神从她身上移了开来,用我们之前商量好的昵称“铃铛”称呼她后安排道。
“好耶,终于可以吃饭了!我从昨天开始就饿到现在了,今晚可要好好吃一顿!”一听见有饭吃,一旁早已饥肠辘辘的春草三月立马高声应和起来。
虽然司马铃还想辩驳些什么,但是在众人的推拥下,还是乖乖进入了施钰的房间。自然,她那个大包袱还是带在身边的。再出来时,司马铃的身上已经穿上了一件粉红色的贴身旗袍,虽然她的身材比施钰矮了十多公分,但是穿上这件略微有些宽松的旗袍,若不凑近细看,根本看不出有什么不合身之处,只让施钰连连称赞她天生就是个衣服架子。
或许是不习惯穿高跟鞋的关系,司马铃的步伐显得缓慢,而更重要的是,即便是去吃饭,她也带着那个极为显眼的大包袱。我终于忍不住问道:“铃铛,你那包袱里到底装了什么?你不会在工作时也要带着它吧?”
“这个嘛……是我父亲的遗物,对我来说非常重要,更何况,现在也并非工作时间吧?”只要一谈到这个包袱。司马铃地眼神就立刻变得坚毅犀利起来,就连过去唯唯诺诺的性格彷佛都变得倔强了不少,至少敢正面和我辩驳了。
“你父亲的遗物,你也不必整天带着它呀!而且,谁说现在不是工作时间?
替你买衣服是为了你以后有好的工作形象,自然也该归纳于工作时间中。所以你还是把包袱留在酒店里吧,免得影响你的淑女形象!”只见司马铃瞪大了眼睛,一脸无辜地注视着我,虽然并未对我的建议再有言语上地反驳,但是却也丝毫没有返回房间放下包袱的意思。我们两人就这样一直在走廊上僵持着,谁也没有继续说话,使得周围的气氛越渐沉闷起来。
一见我们这副剑拔弩张的架势,施钰赶忙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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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春草三月那如同寒冰般地逼视目光中,司马铃终于还是败下阵来,深深叹了口气后,忧郁地说道:“你是当时床上躺着的那个小女孩?”
“不错,若不是我当时吃药后睡着,给了你逃跑的间隙,你以为能够从我这个忍者手中逃脱吗?”
春草三月得意洋洋地说道,似乎是想再一次证明她的实力。“是的,我昨天的确去盗窃过一个宾馆的房间,但是没想到房间的主人竟然会是你们,真的很抱歉,我这就将东西还给你们……”
司马铃面带羞愧地说道,同时返身解开背后的包袱,在一大堆物品中翻找起来。“好了,不必了,那些日常生活品的价钱微不足道,再加上你也是因为生活所迫,还是算了吧!”
我赶忙伸手制止道。当我刚一触及她的手臂,就见她马上惊慌地退缩了回去,那种超乎寻常的戒备心态,估计是在往日的流浪生活中养成的吧!
这时,就见春草三月充满敌意地盯望着司马铃,一把拽住我的衣角,将我从司马铃面前扯了开去,继续说道:“不行,我不同意,偷了东西就应该交出来。
快给我看看,你究竟偷了些什么!”只见司马铃的脸上并没有露出怒色,而是顺从地将一小堆东西从她那大包袱中一一取了出来,只发现除了一些日常用品之外,别无他物,直看得春草三月瞠目结舌,大张嘴巴,一再揉动着自己的眼睛。
春草三月从中取出一块并不算崭新的毛巾,质疑道:“你就偷了这些东西吗?”
“嗯。”
司马铃羞红着脸点了点头,双手则不知所措地交叉垂放在腿前,时而抬头偷看一下春草三月,但很快就会重新低视向地面。春草三月地目光再次转向我与:即将那些东西重新推还给司马铃,歉声说道:“好吧,那这些东西就送给你吧,记得以后不要再偷了哦!如果有什么困难的话。可以与好心的小野说,他一定会帮助你的!”
听着春草三月自作主张地决定,我并没有一点不爽,要知道,其实本来我就打算收留这个身世可怜,而又有一技之长的美女作为秘书的,但是还未等我高兴起来,就听春草三月接下去的话语,彻底打破了我的美梦。“不过,小野已经有女朋友了。你可不要过分亲近他哦,不然我可要生气的!”看着春草三月天真可人的模样,司马铃的脸上瞬时露出了一丝笑容。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在她的脸上骤然荡漾开来,清雅地感觉彷佛一下蔓延到了我们每个人的心头,令我们同时开怀大笑起来。在经历了这场惊心动魄的事件后。我也算是因祸得福。用挨了一拳的小小代价,就获得了如此一个美貌与智慧并存的贴身秘书。虽然平时有春草三月监督着我,但是能够每天看见这样一个赏心悦目的女子围绕在身旁,也是一件颇为惬意地事情。
我们一行四人在傍晚时分终于回到了酒店,在多开了一个房间给司马铃后,我地首要任务就是催促这个浑身脏兮兮的娇小女孩去洗个痛痛快快的热水澡,袪除长时间流浪后的疲乏。但是令人好奇的是,自从我们见到司马铃以来。她背后那个看似沉甸甸的大包袱就从未离过身。即便是在洗澡的时候。也都被她一同拖进了浴室,让人不得不怀疑里面装的究竟是什么重要地东西。
而当司马铃走出浴室地那一瞬间。这些盘旋在我脑中地疑惑便当即被眼前的景象所取代了。只见在梳洗完毕之后,这个如出水芙蓉般地玲珑女子是那样的令人心动,一米六不到的身材,披套着一件连施钰(施钰估计有一米七吧)穿上都显得有些宽大的蕾丝睡衣,虽然走路时有些拖沓,遮住了她两条紧绷的细腿,但是从那耷拉下的低胸衣领内,却能依稀瞧见一片大好春光,伴着步伐起伏涤荡,这倒也算是别有一番风味。
虽然我极力睁大眼睛,但是那高高肿起的右脸颊,却让我的右眼始终无法视物,好在精神力的作用已经止住了疼痛,剩下就是等淤血慢慢褪尽了。司马铃似乎也注意到了我眼光中的色欲,不禁有意识地将胸前的衣服向上提了提,但手刚松开,衣服又恢复原状,让她尴尬得满脸通红,却又不知如何是好。那副害羞的样子,与她头上张扬的红色短发显得极为不符。
“这样吧,铃铛,你先换上施钰的衣服,然后我们去吃饭,接着去商店给你买些合适的衣服。至于你过去的那几件,可以交给酒店里的侍者清洗,如果还可以穿,就留作纪念吧!”为了不使司马铃继续为难,我还是极为不舍地将眼神从她身上移了开来,用我们之前商量好的昵称“铃铛”称呼她后安排道。
“好耶,终于可以吃饭了!我从昨天开始就饿到现在了,今晚可要好好吃一顿!”一听见有饭吃,一旁早已饥肠辘辘的春草三月立马高声应和起来。
虽然司马铃还想辩驳些什么,但是在众人的推拥下,还是乖乖进入了施钰的房间。自然,她那个大包袱还是带在身边的。再出来时,司马铃的身上已经穿上了一件粉红色的贴身旗袍,虽然她的身材比施钰矮了十多公分,但是穿上这件略微有些宽松的旗袍,若不凑近细看,根本看不出有什么不合身之处,只让施钰连连称赞她天生就是个衣服架子。
或许是不习惯穿高跟鞋的关系,司马铃的步伐显得缓慢,而更重要的是,即便是去吃饭,她也带着那个极为显眼的大包袱。我终于忍不住问道:“铃铛,你那包袱里到底装了什么?你不会在工作时也要带着它吧?”
“这个嘛……是我父亲的遗物,对我来说非常重要,更何况,现在也并非工作时间吧?”只要一谈到这个包袱。司马铃地眼神就立刻变得坚毅犀利起来,就连过去唯唯诺诺的性格彷佛都变得倔强了不少,至少敢正面和我辩驳了。
“你父亲的遗物,你也不必整天带着它呀!而且,谁说现在不是工作时间?
替你买衣服是为了你以后有好的工作形象,自然也该归纳于工作时间中。所以你还是把包袱留在酒店里吧,免得影响你的淑女形象!”只见司马铃瞪大了眼睛,一脸无辜地注视着我,虽然并未对我的建议再有言语上地反驳,但是却也丝毫没有返回房间放下包袱的意思。我们两人就这样一直在走廊上僵持着,谁也没有继续说话,使得周围的气氛越渐沉闷起来。
一见我们这副剑拔弩张的架势,施钰赶忙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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