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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父何求】(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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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是正人君子,吃啥亏?”

  “呵!他正人君子?那怎么会……会……”

  严队长不好意思宣之于口。

  秦伟忠裤裆那湿的一大片是啥玩意儿,他心知肚明。

  “会什么?”丁小琴追问。

  “算了。”严队长叹了口气,柔声道:“闺女呐,秦伟忠可能是很好,但他也是个男人呐。”

  这话倒是实在,也很无奈,严队长知道他这闺女倔强又叛逆,大抵不会听他的。

  他看见她身上穿的是秦伟忠的衫子,猜他俩可能真的睡过觉了,但丁小琴死活不认,他也不可能一直逼她。

  丁小琴哪里晓得严队长的心思,只说:“你老人家不要看谁都是刘永贵好吧。”

  “好。我管不了,只求你两人以后断了来往。”

  “我不。”丁小琴撅着嘴说:“我偏要赖在这儿,天天吃叔的拉面。”

  听到这话秦伟忠不知该高兴还是苦恼,看样子她是看上了“面”,而非他。

  “那不行!”严队长明确反对,你们非亲非故,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成何体统?”

  “同居”二字严队长实在说不出口,在他的字典里这基本属于“粗言秽语”一类。

  “那我屋没了,我住哪儿?”

  “大不了上大队办公室,找间不用的医务室,给你开个铺。”

  对这提议丁小琴充耳不闻,转头对秦伟忠说:“叔,我喜欢你这儿,要不你睡炕,我打地铺。我去队上挣工分,换了粮油我都交给你,算作佃钱。”

  秦伟忠连忙拒绝,不是拒绝她同居的请求,而是拒绝“佃钱”。

  “不用不用,菜棚子那儿我可以砌个土炕,围间屋子出来。吃的都是自个儿种的,哪里需要佃钱?”

  “不成。”严队长还有额外的考量,“闺女和男人同处一室以后怎么嫁人?婆家知道断不会答应的。”

  他为丁小琴计之深远。

  “我不嫁。”可丁小琴不领情,“我就安安生生搞好养殖,平平安安过完这辈子算逑了。莫折腾了。”

  “你才多大就说不嫁,老来老去总归要有个伴儿。”严队长耐着性子劝,最后出了个主意:“你不上大队也可以,你大伯一家不是住屯子下面来着,你去他家凑合凑合,我找人看能不能修葺好院子再说。”

  “大伯?”

  丁小琴不但有大伯,还有嫁到外村的姑姑。

  但这些亲戚都靠不住,尤其她大伯,与她老爹虽是亲兄弟,但有隔阂,据闻当年分家时结了仇。

  要丁小琴去他们家寄人篱下,她才不会那么傻。

  这次收尸就看得出来,大伯没响动,姑姑就更不顶事儿了。

  “反正他俩指望不上。”丁小琴心明亲戚靠得住母猪会上树,“要是真怕人说闲话,我和叔有个名分不就行了。”

  “名分?”

  “名分?”

  严队长与秦伟忠再一次“默契”地异口同声。

  第十二章我爱她

  丁小琴口中的“名分”居然是要把传言——她娘和秦伟忠睡过,秦伟忠有可能是她生爹,变为既成事实。

  “我认叔做爹不就好了。”丁小琴说得轻描淡写,“那就没人说闲话了。”

  “不行!”

  “这怎么可以?!”

  秦伟忠与严队长双双否定这个“提案”。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这么大的事怎么能当成儿戏?”

  “严队长说得对,这事儿不靠谱。”

  丁小琴看他俩一唱一和,瞪大了眼睛,“呵!这会儿亲兄弟似的,一个鼻孔出气了。刚才……”

  “总之……”严队长打断她,端起老木桌上的陶瓷缸子一顿咕噜咕噜,“总之你先跟我走,其他的事儿从长计议。”

  “跟你走?去哪儿?”

  “去大队。”

  “有哨子面吃吗?”

  “杂酱面都给你整出来,祖宗!”

  严队长就差跪下来求她了。

  “好吧。”丁小琴撑了个懒腰,说:“走就走吧。我也不好意思打扰叔这么久。”

  “没事。”秦伟忠恨不得她打搅一辈子,“我这儿……你……”

  后半句话他咽了下去。他本想说他家大门随时为她敞开,可又觉着太露骨了。

  她正如花似玉,他却已至中年,勉强“凑对”如何共白头?何况他发间提早斑驳了。

  若他早去,她成了寡妇,如同王寡妇,何种下场,他不敢想。

  他无法保证屯子上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刘永贵。

  她应该拥有更好的男人——这是他理智与欲望的和解,是达成的共识。

  秦伟忠看着丁小琴,她那么朝气蓬勃,含苞待放,他这个小屋子只会让她失去阳光的照射而枯萎。

  所以要对她好,唯有放手,把爱藏起来。

  “举手之劳而已。”他客客气气,随后画蛇添足地说:“屯子上谁遇到困难我都会帮,只要在能力范围内……”

  “哦?是吗?”丁小琴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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