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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多娇需尽欢】(7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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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村支书、民兵队长带着几个胆大的青壮年,手里紧握着土枪、柴刀和铁叉,面色凝重地赶到了现场。

  刘翠花不放心,也拉着尽欢跟了过来,尽管她脸色有些发白。

  眼前的景象,让所有到场的人都倒吸一口凉气,几个年轻人甚至忍不住干呕起来。

  林间那片空地上,泥土、落叶、草丛,几乎被染成了暗红色。

  血迹呈喷溅状、拖曳状,范围很大,触目惊心。

  破碎的衣物布条挂在周围的灌木枝上,沾满了血污。

  几块分辨不出原状的、带着碎骨和筋膜的肉块散落在四周,吸引了成群的苍蝇,嗡嗡作响。

  最中央,是一具几乎不成人形的尸体。

  脸朝下趴着,后背和肩膀血肉模糊,露出了白森森的脊椎骨和碎裂的肩胛骨,内脏隐约可见。

  一条手臂以诡异的角度扭曲着,几乎被撕扯下来。

  大腿处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皮肉外翻,动脉断裂的痕迹清晰可见。

  整个尸体就像被一个狂暴的巨人用最粗暴的方式撕碎、蹂躏过。

  尽管面容和身形已经难以辨认,但从残留的衣物碎片和大致体型,以及昨天发生的事情,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这就是失踪的钱老大。

  “呕——!”一个年轻后生终于忍不住,跑到旁边剧烈地呕吐起来。

  其他人也是脸色惨白,握着武器的手都在微微发抖。

  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和死亡气息,沉甸甸地压在每个人心头。

  卫兵队长强忍着不适,蹲下身,仔细查看了一下尸体周围的痕迹——巨大的掌印,深深的爪痕,还有被蛮力撞断的小树和压倒的灌木。

  “是熊……没错。看这爪印,比昨天钱老蔫家附近的还要大、还要深。这畜生……凶性大发。”

  村支书嘴唇哆嗦着,看着眼前这惨绝人寰的一幕,又想到还躺在医院生死未卜的王猎户,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这……这已经不是糟蹋家畜了……这是吃人了啊!”

  刘翠花紧紧抓着尽欢的胳膊,手指冰凉。

  她虽然泼辣,但何曾见过如此血腥恐怖的场面?

  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她别过脸去,不敢再看。

  尽欢也是眉头紧锁,眼前的景象比他预想的还要惨烈。

  这头熊的危险程度,已经超出了寻常野兽祸害的范畴。

  “快,把这里围起来,别让其他人靠近,尤其是孩子!”村支书声音发颤地吩咐,“你立刻带两个人,骑自行车,不,跑也要跑去镇上!把这里的情况原原本本报告上去!就说……就说熊瞎子咬死人了!让上面赶紧派带枪的人来!带上最好的枪!要出大事了!”

  卫兵队长重重点头,点了两个腿脚利索的年轻人,转身就往山下跑,脚步匆忙慌乱。

  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快地传遍了整个李家村。

  “钱老大被熊瞎子咬死了!撕碎了!” “我的老天爷啊!真的吃人了!” “王猎户还没好,又死一个!这可怎么办啊!” “那畜生会不会晚上摸进村里来?” “孩子他爹,晚上把门顶死!窗户也钉上!”

  恐惧如同瘟疫般蔓延。

  昨天还只是担忧家禽田地,今天已经变成了对自身性命的深切恐惧。

  家家户户门窗紧闭,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

  没人再敢单独出门,更别说去靠近山林的地里干活了。

  村里弥漫着一种大难临头的恐慌,连鸡鸣狗吠声都少了许多,只剩下压抑的哭泣、紧张的议论和徒劳的加固门窗的声响。

  村委里,剩下的干部们愁云惨雾,烟抽得更凶了。

  面对一头已经尝过人血、并且展现出如此恐怖杀伤力的猛兽,他们那些组织巡逻、敲锣打鼓的计划,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现在,所有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了镇上,寄托在了那不知道何时才能到来的、带着真枪实弹的救援力量上。



  第74章 要死要活与贪生怕死

  村委那间烟雾缭绕的办公室里,气氛比昨天更加凝重,几乎要滴出水来。

  除了干部,还有不少闻讯赶来的、家里靠近山林的村民代表,个个脸上写满了恐惧和焦虑。

  钱老大被熊撕咬致死的惨状已经传开,那种直观的、血淋淋的死亡威胁,让所有人都坐立不安。

  “支书,您得给个准话啊!那熊瞎子……它吃了人,是不是就更凶了?会不会专门盯着咱们村了?”一个中年汉子声音发颤地问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支书重重地叹了口气,把手里快要烧到过滤嘴的烟头摁灭在满是烟蒂的搪瓷缸沿上。他抬起头,布满血丝的眼睛扫过屋里一张张惶恐的脸。

  “乡亲们,静一静。”他声音沙哑,但努力保持着镇定,“我知道大家怕,我也怕。但怕解决不了问题。咱们得明白,咱们面对的是个啥东西。”

  他顿了顿,似乎在组织语言,用他能理解的最直白的方式解释:“这熊瞎子,跟野猪、跟狼,还不大一样。它个头大,力气猛,在山林里头,除了老虎,它基本没啥怕的。以前它祸害家畜,那是为了填肚子,是野兽的本能。可这回,它伤了王猎户,现在又……又弄死了钱老大,还见了血,吃了肉。”

  支书的声音低沉下去,带着一种沉重的宿命感:“老辈猎人传下来的话,野兽一旦开了荤,尝过了人肉的滋味……那就坏了,凶性就彻底给激出来了!”

  下面有人小声抽气。

  “为啥呢?”支书继续道,像是在问自己,也像是在告诉所有人,“第一,人肉对它来说,可能……比野猪、比鹿子更容易得手,更‘好吃’。咱们没尖牙利爪,跑得没它快,力气没它大,在它眼里,咱们跟那些鸡鸭差不了太多,甚至更好抓。它得了这个‘甜头’,记住了这个味儿,你说它下次饿了,是费劲巴拉去追那些跑得飞快的野物,还是来咱们这村子边上转悠?”

  这话让所有人后背发凉。

  “第二,”支书竖起两根手指,“这畜生伤了人,见了人血,它那野兽的脑子里头,对人的‘怕’就少了。以前它可能还躲着人走,现在它知道人能伤,能杀,能吃了!它就不那么怕了!胆子就肥了!王猎户有枪都栽了,钱老大赤手空拳……这更让它觉得,人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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