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满到了这个尺寸还能保持挺立而不下垂,是一种近乎违反物理规
律的存在。
从腰部往下看,是饱满的、浑圆的、像两颗蜜桃一样紧凑地并在一起的臀部
。臀部的弧线从腰侧开始向外扩张,在中间的位置达到最宽,然后又向内收拢,
接入大腿的线条。整个形状和比例,像是被某个对女性身体有着极致追求的艺术
家用刻刀一刀一刀雕出来的。
双腿笔直修长,大腿饱满,小腿纤细,膝盖小巧精致,脚踝细到盈盈可握—
—酒杯腿,名副其实。
而双腿之间——
白虎。
天生无毛,光洁得像一块上好的白玉,从耻骨到会阴,一丝一毫的毛发都没
有。那两片紧闭的花瓣藏在那道细细的缝隙里,因为刚才的刺激已经微微充血,
从浅粉色变成了更深的粉红,微微肿胀着,渗出一点点透明的液体。
萧沁雪站在床边,赤裸着全身,手里捧着那件灰扑扑的、脏兮兮的、带着浓
烈臭味的T恤。角落的全身镜里映出她的样子———
清纯的脸,冷淡的表情,和那具淫荡到极致的身体形成了某种荒诞的反差。
她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十分满意地笑了......
(序章——女主视角完)
序章
男主视角
他叫庞猛。
这个名字是他那个在工地上干了一辈子的爹给起的。庞,庞大的庞;猛,勇
猛的猛。他爹没读过什么书,翻来覆去就会说一句话:」儿子,你得长得壮实,
壮实了才没人敢欺负你。「他妈说,猛这个字好,猛男,猛将,猛虎下山,听着
就有气势。
她大概没想到,这个字在她儿子身上会以另一种方式应验。
庞猛确实长得壮实。
一米九的个头,一百九十斤的体重,浑身上下的肉不是那种松垮垮的肥膘,
而是一层一层堆叠在一起的横肉。肩膀宽得像一扇门板,两条胳膊比一般人的大
腿还粗,胸肌厚实得能把T恤的领口撑成一个椭圆形。他的肚子不是圆滚滚的啤
酒肚,而是那种结结实实的、像一块整肉墩子一样的腹部,腰两侧的肉往外翻着
,把裤子勒出一道深深的痕迹。
他的脸是那种让人看了一眼就不想看第二眼的类型。五官单独拆开看都不算
太丑,但组合在一起就出了问题——眼距太窄,鼻梁太塌,嘴唇太厚,下巴太短
,皮肤太油,毛孔太大,脸上的坑坑洼洼像被雨点砸过的泥地。眉毛很浓,但不
是那种浓眉大眼的浓眉,而是两坨黑乎乎的东西趴在眼睛上面,像两条毛毛虫。
而他的表情总带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东西。不是凶,不是恶,而是一种——
猥琐。他的眼睛很小,眼珠总是往下看,或者往旁边看,很少直视别人。但当他
看人的时候,尤其是看女生的时候,那双小眼睛里会射出一种黏糊糊的光,像鼻
涕虫爬过留下的痕迹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庞猛的体味重。这是所有认识他的人的共识。不是那种运动完没洗澡的汗味
,而是一种更复杂的、更难闻的气味。腋下、胯下、脚—一这三个地方是重灾区
。他的腋窝常年潮湿,汗液和皮脂混在一起,在体温的作用下发酵,生成一种酸
腐的、像过期奶酪混合洋葱的气味。胯下的味道更浓,更腥,带着一种动物性的
攻击性。
他自己闻得到。但他不在乎。
或者说,他在乎的不是别人觉得难闻,而是他觉得这才是男人该有的味道。
那些每天喷香水的男生,在他看来都是娘娘腔。一个真正的男人,就该有男人的
味道——这是他的逻辑。
他的头发又硬又密,常年不剪,长得有点过了,乱蓬蓬地支棱在头顶上,刘
海快盖住眉毛。他不爱梳头,也不爱洗头,头发上总带着一层肉眼可见的头屑和
油光。胡子也是。庞猛的胡茬很重,从两颊一直延伸到下巴,就算刚刮过也是青
黑色的一片,更别提他大多数时候根本懒得刮。那层胡茬又粗又硬,像砂纸一样
,摸上去扎手。
他的手掌极大,手指又粗又短,指节突出,指甲盖是方的,边缘总有黑色的
泥垢。掌心全是茧子,不是因为干活,而是因为常年握鼠标和键盘,加上他天生
角质层就厚。这双手如果放在一个正常人身上,你会觉得它笨拙、粗糙、不灵活
,但如果把它和庞猛这个人联系在一起,你又会觉得——这双手就该长在他身上
。
庞猛不是什么好学生。
从小学开始,他就是班里的后排钉子户。不是笨他其实不笨,甚至在某些方
面挺聪明的—一但就是不想学。坐在教室里让他浑身难受,那些公式,定义、年
代、地名,像一群苍蝇在他脑子里嗡嗡叫他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勉强混到高中毕业,考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不高不低,不好不坏,说出去
不至于丢人,但也绝对没人在意。
他学的是市场营销。选这个专业是因为他觉得毕业之后好找工作,至于学什
么,他不在乎。
从大一入学到现在,他的生活轨迹几乎没有变过:早上睡到自然醒通常是中
午十二点以后。醒来之后躺在床上刷手机,刷到肚子饿了才爬起来。宿舍楼下的
食堂永远是那几样菜,他闭着眼睛都能说出每个窗口的位置。吃完回宿舍,开电
脑,打游戏。
庞猛不爱运动,不爱出门,不爱和人打交道。他的日常很简单:睡觉,打游
戏,吃东西,再睡觉。他窝在宿舍里的样子,像一头占据了领地的野兽。他的床
铺在下铺,床单是深灰色的,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枕头发黄,被褥永远皱成
一团。电脑桌就摆在床尾,二十七寸的显示器屏幕上永远挂着一层灰,键盘的缝
隙里塞满了饼干碎屑和不知道什么时候掉进去的头发丝。椅子是一把破旧的电竞
椅,皮面已经裂开了好几道口子,露出里面发黄的海绵,坐上去会发出吱吱呀呀
的响声。他可以在这个椅子上坐一整夜,从晚上十点坐到早上六点,中途除了上
厕所和拿外卖,几乎不动。
他可以连续打十几个小时不动弹,眼睛盯着屏幕,手指在键盘上噼里啪啦地
按,嘴里骂骂咧咧地跟队友互喷。饿了就叫外卖,外卖到了就叼着筷子边吃边打
,吃完把餐盒往桌上一堆,等积到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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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的存在。
从腰部往下看,是饱满的、浑圆的、像两颗蜜桃一样紧凑地并在一起的臀部
。臀部的弧线从腰侧开始向外扩张,在中间的位置达到最宽,然后又向内收拢,
接入大腿的线条。整个形状和比例,像是被某个对女性身体有着极致追求的艺术
家用刻刀一刀一刀雕出来的。
双腿笔直修长,大腿饱满,小腿纤细,膝盖小巧精致,脚踝细到盈盈可握—
—酒杯腿,名副其实。
而双腿之间——
白虎。
天生无毛,光洁得像一块上好的白玉,从耻骨到会阴,一丝一毫的毛发都没
有。那两片紧闭的花瓣藏在那道细细的缝隙里,因为刚才的刺激已经微微充血,
从浅粉色变成了更深的粉红,微微肿胀着,渗出一点点透明的液体。
萧沁雪站在床边,赤裸着全身,手里捧着那件灰扑扑的、脏兮兮的、带着浓
烈臭味的T恤。角落的全身镜里映出她的样子———
清纯的脸,冷淡的表情,和那具淫荡到极致的身体形成了某种荒诞的反差。
她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十分满意地笑了......
(序章——女主视角完)
序章
男主视角
他叫庞猛。
这个名字是他那个在工地上干了一辈子的爹给起的。庞,庞大的庞;猛,勇
猛的猛。他爹没读过什么书,翻来覆去就会说一句话:」儿子,你得长得壮实,
壮实了才没人敢欺负你。「他妈说,猛这个字好,猛男,猛将,猛虎下山,听着
就有气势。
她大概没想到,这个字在她儿子身上会以另一种方式应验。
庞猛确实长得壮实。
一米九的个头,一百九十斤的体重,浑身上下的肉不是那种松垮垮的肥膘,
而是一层一层堆叠在一起的横肉。肩膀宽得像一扇门板,两条胳膊比一般人的大
腿还粗,胸肌厚实得能把T恤的领口撑成一个椭圆形。他的肚子不是圆滚滚的啤
酒肚,而是那种结结实实的、像一块整肉墩子一样的腹部,腰两侧的肉往外翻着
,把裤子勒出一道深深的痕迹。
他的脸是那种让人看了一眼就不想看第二眼的类型。五官单独拆开看都不算
太丑,但组合在一起就出了问题——眼距太窄,鼻梁太塌,嘴唇太厚,下巴太短
,皮肤太油,毛孔太大,脸上的坑坑洼洼像被雨点砸过的泥地。眉毛很浓,但不
是那种浓眉大眼的浓眉,而是两坨黑乎乎的东西趴在眼睛上面,像两条毛毛虫。
而他的表情总带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东西。不是凶,不是恶,而是一种——
猥琐。他的眼睛很小,眼珠总是往下看,或者往旁边看,很少直视别人。但当他
看人的时候,尤其是看女生的时候,那双小眼睛里会射出一种黏糊糊的光,像鼻
涕虫爬过留下的痕迹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庞猛的体味重。这是所有认识他的人的共识。不是那种运动完没洗澡的汗味
,而是一种更复杂的、更难闻的气味。腋下、胯下、脚—一这三个地方是重灾区
。他的腋窝常年潮湿,汗液和皮脂混在一起,在体温的作用下发酵,生成一种酸
腐的、像过期奶酪混合洋葱的气味。胯下的味道更浓,更腥,带着一种动物性的
攻击性。
他自己闻得到。但他不在乎。
或者说,他在乎的不是别人觉得难闻,而是他觉得这才是男人该有的味道。
那些每天喷香水的男生,在他看来都是娘娘腔。一个真正的男人,就该有男人的
味道——这是他的逻辑。
他的头发又硬又密,常年不剪,长得有点过了,乱蓬蓬地支棱在头顶上,刘
海快盖住眉毛。他不爱梳头,也不爱洗头,头发上总带着一层肉眼可见的头屑和
油光。胡子也是。庞猛的胡茬很重,从两颊一直延伸到下巴,就算刚刮过也是青
黑色的一片,更别提他大多数时候根本懒得刮。那层胡茬又粗又硬,像砂纸一样
,摸上去扎手。
他的手掌极大,手指又粗又短,指节突出,指甲盖是方的,边缘总有黑色的
泥垢。掌心全是茧子,不是因为干活,而是因为常年握鼠标和键盘,加上他天生
角质层就厚。这双手如果放在一个正常人身上,你会觉得它笨拙、粗糙、不灵活
,但如果把它和庞猛这个人联系在一起,你又会觉得——这双手就该长在他身上
。
庞猛不是什么好学生。
从小学开始,他就是班里的后排钉子户。不是笨他其实不笨,甚至在某些方
面挺聪明的—一但就是不想学。坐在教室里让他浑身难受,那些公式,定义、年
代、地名,像一群苍蝇在他脑子里嗡嗡叫他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勉强混到高中毕业,考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不高不低,不好不坏,说出去
不至于丢人,但也绝对没人在意。
他学的是市场营销。选这个专业是因为他觉得毕业之后好找工作,至于学什
么,他不在乎。
从大一入学到现在,他的生活轨迹几乎没有变过:早上睡到自然醒通常是中
午十二点以后。醒来之后躺在床上刷手机,刷到肚子饿了才爬起来。宿舍楼下的
食堂永远是那几样菜,他闭着眼睛都能说出每个窗口的位置。吃完回宿舍,开电
脑,打游戏。
庞猛不爱运动,不爱出门,不爱和人打交道。他的日常很简单:睡觉,打游
戏,吃东西,再睡觉。他窝在宿舍里的样子,像一头占据了领地的野兽。他的床
铺在下铺,床单是深灰色的,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枕头发黄,被褥永远皱成
一团。电脑桌就摆在床尾,二十七寸的显示器屏幕上永远挂着一层灰,键盘的缝
隙里塞满了饼干碎屑和不知道什么时候掉进去的头发丝。椅子是一把破旧的电竞
椅,皮面已经裂开了好几道口子,露出里面发黄的海绵,坐上去会发出吱吱呀呀
的响声。他可以在这个椅子上坐一整夜,从晚上十点坐到早上六点,中途除了上
厕所和拿外卖,几乎不动。
他可以连续打十几个小时不动弹,眼睛盯着屏幕,手指在键盘上噼里啪啦地
按,嘴里骂骂咧咧地跟队友互喷。饿了就叫外卖,外卖到了就叼着筷子边吃边打
,吃完把餐盒往桌上一堆,等积到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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