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俯卧撑,一身大汗,继续从头来过。
那一杯杯酒,一个个人,他们的鄙视,他们的调笑,现在想来,我却觉得平
静和幸福。
大二那年,我喜欢上了刺猬,第二次走进纹身店,我把刺猬刻在了胸口上。
那一次,流了很多血,整个过程持续了个多小时,针在我心口不停的扎着,我
是麻木的。
那一段时间,我经常在地道里活动,我喜欢那里,喜欢一个拿着吉他在那里
唱歌的感觉,我在那里看到过我们大学同班的姑娘走过,然后捂着嘴巴大笑后快
步走开,好像看到一个神经病一样的反应,可是我是么?或许吧?
个和弦,琴声四起,第一个声音,肆意的放纵。
那样的我是真的,是我。是轻松的,在那里,我甚至可以对着地道里的自己
说话,感谢那些在我琴箱里放钱的人们,感谢你们容忍了一个奇怪的生命体。
谢谢他们没有早早离开,拉上卷帘门。
嘉儿,可能直到现在的这一刻我还是虚伪的,虚伪的人,虚伪的话,虚伪的
一切。
可是这些算是我吧,虽然不是全部,对我来说难能可贵,伪装的够久了,出
来散散吧。
「火人,刺猬的刺是对外的,碰到我的心,你也就软了吧。放心,多了我之
后,会让你到最初的真实下的。」
嘉儿说完后,抱着我,然后摸着我身上的刺。
「不过,火人,你是不是漏了点什么,不想说说你之前的爱情么。」
22
果然,女人都是一样的动物,既然说了这么多,那我就一次性说完吧。不过,
寥寥几笔带过吧,那些时候的爱情,有一些奇怪,也有一些无可奈何吧。
我在没来北京前时常会忆以前的一个个人,想到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的觉
得温暖,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抱着怎样的心态。只不过每次我就想,现在在梦
里该多好,还可以面对着白色的自己。那些岁月就像是发生在昨天,我多么奢望
我还能停留在那段日子里。
那段日子里面,我曾伤害过别人,也曾被人伤害。什么都没留下,除了右手
上的那个廉价不锈钢的戒指和胸口那个纹身。
这多么像一个笑话。
是她们,让我看到了自己邋遢和肮脏的一面。秋天的她,短发的她,扎着马
尾的她,扁平足的她……可是呢?我会想起她,想起她,又想起她。
原来自己是幸运的。
「火人,你太草率了吧,就讲了这么一些话。但是,毕竟那些都过去了,我
们我们每个人都不是活在过去的沉淀中,你离开了她们,也许也会离开我,也许
不会,但是,我们的爱情既然来了,便好好的吧,我想我爱上你了。」
「嘉儿,你知道么,我居然和你有一样的感觉。
我们都活在一个温热的世界里。」
[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