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女巫艾达
2024/07/01
你在婚书上写道:「胡兰成与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妻。」我亲手在后面又加了一句「原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可是没做到的是我。
——胡兰成《我身在忘川》
滂沱大雨浸透了整个城市。26岁的李玉贞抱着不满半岁的孩子,打着一把黑色的大伞站在丈夫墓前。她娇小的身躯在风雨之中显得楚楚可怜。
我站在远处,用望远镜看着这一切。玉贞把一束花放在墓碑上,在墓前待了一会儿,转身离开。她的半个身子已经被淋湿了,嘴唇冻得发紫,瘦弱身躯的微微颤抖着,却拼命用自己的体温去温暖怀中的宝宝。她有一双漂亮的眼睛,眼中尽是疲惫、迷茫与哀愁。
我忽然想走过去抱抱她,可是四肢却不能动,嘴里也无法发出声音,就像在梦里遇到了危险却无法叫出声来。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是胡兰成给张爱玲的承诺。只是当时时局动荡,漂泊离散,身不由己,他终究是没有履行自己的承诺。
我曾以为,在这个太平盛世,与所爱之人在一起平平凡凡的度过一生,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可是事到如今,「现世安稳」四个字终究也变成了遥不可及的奢望。
1、
事情要从十年前说起。
2008年的夏天,我正拿着我的诺基亚7500玩都市摩天楼。诺基亚7500是一部小巧的白色手机,在当时是很流行的最新款,有着闪闪发亮的菱形按键,非常招女孩子的喜欢。
一不小心,一层楼搭错了位,已经盖了两百多层的摩天大楼轰然倒塌。我便退了游戏,用手机登录了qq。qq上恰好有个陌生人发来了好友请求。
这是谁呢?我查看了这人的资料,是一个和我一样20岁的男生,说不定是我们班同学。于是通过申请。
「你好,是孟婉禾同学吗?」陌生人发来消息。
「是的,请问你是?」
「我叫方辰,是建工系的。在晚会上听了你唱歌,觉得很好听,就加你了。
不会打扰到你吧?」他说。
「不会。很高兴认识你。」
那一年我大二,十九岁的我身高一米六八,上身短,双腿纤细修长,显得十分高挑。上大学时我比现在胖一些,幸而我有着一张小巧的瓜子脸,看起来并不显胖。俗话说「一白遮百丑」,我的皮肤也很白皙,所以在学校里很受男生欢迎。
虽然我长得还不至于到校花级别,可是我的性格更加随和亲切,不会怼人,以至于我的追求者比那几个知名的校花还要多。虽然这样,我一直没有谈恋爱,保持着处女之身。
几天之后,方辰约我在学校旁边的咖啡馆见面。那是一个三层的咖啡馆,每一层都有一个大书架,上面摆满了古今中外的名着、流行小说。书架下面还摆着几盆花草。我喜欢这个咖啡馆的装饰,和空气中弥漫的咖啡味道。
眼前的这个男孩留着短发,有着一双能看穿你你却看不穿的大眼睛,健康的古铜色皮肤,穿着牛仔颜色的半袖,隐约能看到他的倒三角形的健壮身材、八块清晰可见的腹肌。
我腼腆地对他笑了一下,开始和他聊一些有的没的。让我意外的是,他不是那种四肢发达而头脑简单的男孩。他看过很多书,喜欢曹禺和狄更斯。他还是学校话剧社的编剧,由他撰写的一个剧本将在下个月的毕业晚会上上演。
「这么巧啊,我也要在那个晚会上唱《栀子花开》给那些毕业的学长学姐。」「真棒,我特别喜欢听你唱歌。以后我再写剧本,一定给你写一个角色。」方辰说。
「可是我不会演话剧呀。」
「那我就写一个唱歌唱得很好听的女大学生,哈哈,你只要演你自己就行了。」「呵呵,那可以。」
空气中弥漫着的咖啡香味,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丝甜甜的焦糖味。是爱情的味道。
我和方辰不久之后就在一起了。那时候的我还是一只纯洁的小白兔,他第一次牵我的手、拥抱我的时候,我羞得脸都红了,很娇羞地推开他。他也不像许多男生那样猴急,交往很久都没有提出上床的要求。我猜,他是很害怕失去我吧。
他甚至不想让我接触与性有关的任何东西。有一次我陪他和他的室友吃饭,他室友提到刚刚发生不久的「艳照门」事件。
「艳照门在哪儿?」我傻傻地问道。
大概是因为我用「在哪儿」来提问,方辰不肯告诉我事实,而是编了一套瞎话来回答我。
「额……就是……就是战国时期有齐、楚、燕、赵、韩、魏、秦七国,其中燕国和赵国是相连的,它们两国交界的地方有一个门,我们叫它『燕赵门』……大概就在居庸关和山海关中间。」方辰面不改色、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居然也就信了。
方辰就这样维持着我身体和心理的双重的纯洁,直到2010年,我21岁生日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们快毕业了,也订婚了。他给我买了第一部智能手机,我稀罕的不得了。浪漫的烛光晚餐之后,我们一起散步到学校的小树林。里面已经有几对情侣在树下亲热了。
春天的晚风有一点凉,我打了个喷嚏,方辰连忙脱下外套披在我身上。随后,在一棵大树下面,他吻了我。
尽管我们之前已经有过接吻,但是从来没有这么深的舌吻过。他的舌头伸进我的嘴里,凉凉的,有柠檬的味道。我想起《恋爱的犀牛》里,马路愿意去嚼自己爱人吐出来的柠檬味口香糖。柠檬味,也是爱情的味道吧。
方辰的手伸进我的衣服里,环住我的腰际,又从腰际滑到我的胸罩上,在胸罩外面抚摸着我少女般的鸽乳。也许是我的皮肤过于光滑细腻,摸着摸着,方辰的手开始伸进胸罩挑逗里面的乳晕,他自己的身体也渐渐地有了反应。
「不,这里不行。」我本能地抓住他的手,抽出我的衣服。
「对不起亲爱的,你太美了……咱们还是把它留到新婚之夜吧。」方辰有些沮丧,但是还是放弃了下一步的进攻。
「不是……我是说,不要在这里。我们去酒店开个房吧。」我牵起恋人的手,娇羞地说。
「真的?」方辰望着我,有些意外。
「嗯。我没有那么保守……再说了,咱们都已经订婚了。」于是我们在学校旁边找了一家快捷酒店。酒店里的被子,床单都是白白的看起来很干净。可是我多多少少觉得有些不适,毕竟不知多少人在这上面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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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1
你在婚书上写道:「胡兰成与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妻。」我亲手在后面又加了一句「原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可是没做到的是我。
——胡兰成《我身在忘川》
滂沱大雨浸透了整个城市。26岁的李玉贞抱着不满半岁的孩子,打着一把黑色的大伞站在丈夫墓前。她娇小的身躯在风雨之中显得楚楚可怜。
我站在远处,用望远镜看着这一切。玉贞把一束花放在墓碑上,在墓前待了一会儿,转身离开。她的半个身子已经被淋湿了,嘴唇冻得发紫,瘦弱身躯的微微颤抖着,却拼命用自己的体温去温暖怀中的宝宝。她有一双漂亮的眼睛,眼中尽是疲惫、迷茫与哀愁。
我忽然想走过去抱抱她,可是四肢却不能动,嘴里也无法发出声音,就像在梦里遇到了危险却无法叫出声来。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是胡兰成给张爱玲的承诺。只是当时时局动荡,漂泊离散,身不由己,他终究是没有履行自己的承诺。
我曾以为,在这个太平盛世,与所爱之人在一起平平凡凡的度过一生,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可是事到如今,「现世安稳」四个字终究也变成了遥不可及的奢望。
1、
事情要从十年前说起。
2008年的夏天,我正拿着我的诺基亚7500玩都市摩天楼。诺基亚7500是一部小巧的白色手机,在当时是很流行的最新款,有着闪闪发亮的菱形按键,非常招女孩子的喜欢。
一不小心,一层楼搭错了位,已经盖了两百多层的摩天大楼轰然倒塌。我便退了游戏,用手机登录了qq。qq上恰好有个陌生人发来了好友请求。
这是谁呢?我查看了这人的资料,是一个和我一样20岁的男生,说不定是我们班同学。于是通过申请。
「你好,是孟婉禾同学吗?」陌生人发来消息。
「是的,请问你是?」
「我叫方辰,是建工系的。在晚会上听了你唱歌,觉得很好听,就加你了。
不会打扰到你吧?」他说。
「不会。很高兴认识你。」
那一年我大二,十九岁的我身高一米六八,上身短,双腿纤细修长,显得十分高挑。上大学时我比现在胖一些,幸而我有着一张小巧的瓜子脸,看起来并不显胖。俗话说「一白遮百丑」,我的皮肤也很白皙,所以在学校里很受男生欢迎。
虽然我长得还不至于到校花级别,可是我的性格更加随和亲切,不会怼人,以至于我的追求者比那几个知名的校花还要多。虽然这样,我一直没有谈恋爱,保持着处女之身。
几天之后,方辰约我在学校旁边的咖啡馆见面。那是一个三层的咖啡馆,每一层都有一个大书架,上面摆满了古今中外的名着、流行小说。书架下面还摆着几盆花草。我喜欢这个咖啡馆的装饰,和空气中弥漫的咖啡味道。
眼前的这个男孩留着短发,有着一双能看穿你你却看不穿的大眼睛,健康的古铜色皮肤,穿着牛仔颜色的半袖,隐约能看到他的倒三角形的健壮身材、八块清晰可见的腹肌。
我腼腆地对他笑了一下,开始和他聊一些有的没的。让我意外的是,他不是那种四肢发达而头脑简单的男孩。他看过很多书,喜欢曹禺和狄更斯。他还是学校话剧社的编剧,由他撰写的一个剧本将在下个月的毕业晚会上上演。
「这么巧啊,我也要在那个晚会上唱《栀子花开》给那些毕业的学长学姐。」「真棒,我特别喜欢听你唱歌。以后我再写剧本,一定给你写一个角色。」方辰说。
「可是我不会演话剧呀。」
「那我就写一个唱歌唱得很好听的女大学生,哈哈,你只要演你自己就行了。」「呵呵,那可以。」
空气中弥漫着的咖啡香味,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丝甜甜的焦糖味。是爱情的味道。
我和方辰不久之后就在一起了。那时候的我还是一只纯洁的小白兔,他第一次牵我的手、拥抱我的时候,我羞得脸都红了,很娇羞地推开他。他也不像许多男生那样猴急,交往很久都没有提出上床的要求。我猜,他是很害怕失去我吧。
他甚至不想让我接触与性有关的任何东西。有一次我陪他和他的室友吃饭,他室友提到刚刚发生不久的「艳照门」事件。
「艳照门在哪儿?」我傻傻地问道。
大概是因为我用「在哪儿」来提问,方辰不肯告诉我事实,而是编了一套瞎话来回答我。
「额……就是……就是战国时期有齐、楚、燕、赵、韩、魏、秦七国,其中燕国和赵国是相连的,它们两国交界的地方有一个门,我们叫它『燕赵门』……大概就在居庸关和山海关中间。」方辰面不改色、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居然也就信了。
方辰就这样维持着我身体和心理的双重的纯洁,直到2010年,我21岁生日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们快毕业了,也订婚了。他给我买了第一部智能手机,我稀罕的不得了。浪漫的烛光晚餐之后,我们一起散步到学校的小树林。里面已经有几对情侣在树下亲热了。
春天的晚风有一点凉,我打了个喷嚏,方辰连忙脱下外套披在我身上。随后,在一棵大树下面,他吻了我。
尽管我们之前已经有过接吻,但是从来没有这么深的舌吻过。他的舌头伸进我的嘴里,凉凉的,有柠檬的味道。我想起《恋爱的犀牛》里,马路愿意去嚼自己爱人吐出来的柠檬味口香糖。柠檬味,也是爱情的味道吧。
方辰的手伸进我的衣服里,环住我的腰际,又从腰际滑到我的胸罩上,在胸罩外面抚摸着我少女般的鸽乳。也许是我的皮肤过于光滑细腻,摸着摸着,方辰的手开始伸进胸罩挑逗里面的乳晕,他自己的身体也渐渐地有了反应。
「不,这里不行。」我本能地抓住他的手,抽出我的衣服。
「对不起亲爱的,你太美了……咱们还是把它留到新婚之夜吧。」方辰有些沮丧,但是还是放弃了下一步的进攻。
「不是……我是说,不要在这里。我们去酒店开个房吧。」我牵起恋人的手,娇羞地说。
「真的?」方辰望着我,有些意外。
「嗯。我没有那么保守……再说了,咱们都已经订婚了。」于是我们在学校旁边找了一家快捷酒店。酒店里的被子,床单都是白白的看起来很干净。可是我多多少少觉得有些不适,毕竟不知多少人在这上面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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