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左翼,其余四
旗居右为右翼。
顺治元年(1644),清兵略仿明制,制定了内外文武官制。设翰林院,置汉
掌院学士一人,侍读、侍讲学士各二人。改部院左右参政为左右侍郎。改理事官
为郎中,付理事官为员外郎。
顺治和历代统治者一样,也把儒家思想奉为正统,极力提倡尊孔读经。顺治
元年(1644)六月十六日,清廷遣官祭先师孔子,是为入关后的首次祭孔。顺治
于定鼎登基礼的第二天,即在十月初一日,便以孔子六十五代孙孔允植仍袭封衍
圣公,兼太子太傅;孔允钰等仍袭五经博士。第二年的正月二十七日,改孔子神
牌为「大成至圣文宣先师孔子」。顺治十四年(1657)二月十六日,顺治又从吏
科都给事中张文光奏请,将孔子神牌仍改为至圣先师。
山东西部曹州一带的榆园农民军,原是一支坚强的反明起义队伍。顺治元年
(1644)清军占领北京之后,榆园军在李化鲸等人的领导下转入抗清斗争,成为
直鲁豫三省交界地区的抗清中心力量。李化鲸等人以濮州、范县(今河南范县)
为基地,率军四出攻击清军,并奉明宗室忠义王为号召。反清队伍发展很快,人
数达数十万。顺治四年(1647),榆园军还准备与河北农民军会师围攻大名,直
逼北京。这时,降清后居住北京的刘泽清(南明福王政权江北四镇之一)也致书
李化鲸,要为农民军作内应,事泄被清廷逮捕。清廷看到榆园军势力强大和河北
危急,急调出征浙江的原明降将张存仁,总督直鲁豫三省军务,驻扎大名,集中
力量剿杀榆园军。李化鲸等挥师山东,于顺治五年七月间连陷曹县、定陶、城武
等地,并立天正年号,设官分部,封王、公、候,任命州县官。八月初一日,清
廷调重兵围困曹县城。榆园军奋起抵抗,炮火轰天,矢石如雨,杀伤了大量清兵。
清廷看到单靠武力围困不能迅速攻下曹县,便派河督杨方兴前往「抚慰」,九月
十五日李化鲸等人出城与清军谈判时被生擒,十八日又被押解进京,十一月十二
日与刘泽清并其弟、侄被清廷处死。李化鲸牺牲后,榆园军的抗清活动仍在鲁西
地区进行着。
顺治元年(1644)五月,李自成率大顺军西撤后,山东衮、沂二州所属各县
农民纷起抗清。山东嘉祥县满家洞农民军,就是其中著名而又突出的一支。满家
洞界连嘉祥、金乡等四县,周围二三百里,有大小洞穴千余个。八月间,当地农
民军领袖宫文彩,自称擎天王,拥众二万余人竖旗抗击清军南下,旗帜上大书
「大顺」年号,公开表示追随李自成领导的大顺农民军。他们以满家洞为根据地,
联合周围的农民军,经常神出鬼没地打击清军。清廷获知消息后,即派济宁道朱
国治率军前往镇压。朱国治等人剿抚兼施,多次派人宣谕诏安,起义军虚与周旋,
实则摆列火炮、枪刀与清军「相角」。次年初,肃亲王豪格亲自坐镇济宁,调动
满兵、乡兵约六千余人围困满家洞,宫文彩等二十余人被诱斩。后来,豪格离任
回京。六月,清军在河道总督杨方兴的指挥下,大肆进行烧杀,切断水源,堵塞
二百五十一个山洞,农民军将士大多自缢身亡,宁死不屈。至此,满家洞农民军
的抗清斗争才宣告结束。
弘光政权建立后,弘光帝本人在过着逐酒征歌、荒淫无耻生活的同时,深恐
有人夺取他的皇帝宝座,于是发生了南渡三疑案。一是大悲狱案。大悲是安徽人,
父亲姓朱。早年在苏州出家为僧时,与潞王常淓相遇,认做本家。顺治元年冬天,
他从苏州来到南京,自称定王,因「国变出家」,法号大悲。并在刑部审讯时高
叫:潞王贤明,应为天子,弘光应该让位。最后被弘光帝斩首。二是皇妃童氏案。
弘光帝在明崇祯十四年(1641)初李自成农民军攻破洛阳后,逃到开封,与周王
府宫人童氏一见钟情,封她为妃,不久两人在荒乱中散失。弘光帝即位后,童氏
前去投奔,弘光帝毫不眷恋恩爱之情,拒绝见面,并将其下狱。童氏呼天大哭,
大骂弘光:「这短命人,少不得死我眼前。」并将一封细书其入宫日月、相离情
事的信,求狱官转交。岂知弘光接信后竟弃之不看,口喊:「吾不认得妖妇,速
速严讯!」结果童氏被饿死。三是伪太子案。崇祯太子朱慈烺在李自成退出北京
后,散失民间,久无消息,忽于顺治二年二月来到南京。弘光群臣在审讯真伪时,
有说此人是故明驸马都尉王昺侄孙,被教诈冒东宫。弘光深恐他是真太子,夺自
己帝位,但又慑于舆论,只得下诏旨说,暂交人护养,勿骤加刑,待天下百姓均
明真相后再申以法律。弘光政权有此三案,弄得人心浮动,有人怀疑弘光帝也是
假冒出来的,这更进一步加深了统治集团的矛盾。
顺治元年(1644)十月初十日,顺治在皇极门向全国颁发即位诏书,提出了
「合行条例」凡五十五款。主要内容有:加封亲王宗至及满洲开国功臣;察叙满
洲将领及入关后降顺之文武官绅;减免刑法,加恤出征兵丁;地亩钱粮俱照明朝
会计录原额,自顺治元年五月初一起征;蠲免加征之辽饷、新饷、练饷等项,以
及清兵经过地方之钱粮;保护明朝及历代帝王陵寝;征聘隐逸山林中有才华者;
叙用不贪赃枉法之明朝降谪官员,禄养或叙用归顺之明朝宗室、勋臣及其子弟;
禁火耗、重科加罚、巧取民财;蠲免若干种折色银、本色钱粮;对山陕「被流寇
要挟,今悔过自新」的军民,予以赦宥;禁重利放债、折准房地,等。
顺治元年(1644)十月十七日,清兵制定了岁给诸王以下俸禄:摄政王每年
俸银三万两,辅政王一万五千两,亲王一万两,郡王五千两,贝勒二千五百两,
贝子一千二百五十两,公六百二十五两。顺治三年(1646)二月初二日,减摄政
王俸银一万两。顺治七年更定王以下官员俸银为:和硕亲王一万两,郡王四千两,
贝勒二千两,贝子一千两,宗室公五百两,一二三等公俱一百两,二三等伯俱九
十两,二三等镇国将军、三等精奇尼哈番俱八十两,一三等阿思哈尼哈番俱七十
两,一三等阿达哈哈番俱六十两,二等拜他喇布勒哈番四十两,以次至骁骑校、
护军校、他赤哈哈番各二十五两。顺治七年(1650)正月十九日,清廷又定王以
下官员每年支给俸米数;和硕亲王六千石,郡王二千石,贝勒一千四百石,贝子
八百石,宗室公六百石。公以下各有差,最低者骁骑校、护军校等各三十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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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居右为右翼。
顺治元年(1644),清兵略仿明制,制定了内外文武官制。设翰林院,置汉
掌院学士一人,侍读、侍讲学士各二人。改部院左右参政为左右侍郎。改理事官
为郎中,付理事官为员外郎。
顺治和历代统治者一样,也把儒家思想奉为正统,极力提倡尊孔读经。顺治
元年(1644)六月十六日,清廷遣官祭先师孔子,是为入关后的首次祭孔。顺治
于定鼎登基礼的第二天,即在十月初一日,便以孔子六十五代孙孔允植仍袭封衍
圣公,兼太子太傅;孔允钰等仍袭五经博士。第二年的正月二十七日,改孔子神
牌为「大成至圣文宣先师孔子」。顺治十四年(1657)二月十六日,顺治又从吏
科都给事中张文光奏请,将孔子神牌仍改为至圣先师。
山东西部曹州一带的榆园农民军,原是一支坚强的反明起义队伍。顺治元年
(1644)清军占领北京之后,榆园军在李化鲸等人的领导下转入抗清斗争,成为
直鲁豫三省交界地区的抗清中心力量。李化鲸等人以濮州、范县(今河南范县)
为基地,率军四出攻击清军,并奉明宗室忠义王为号召。反清队伍发展很快,人
数达数十万。顺治四年(1647),榆园军还准备与河北农民军会师围攻大名,直
逼北京。这时,降清后居住北京的刘泽清(南明福王政权江北四镇之一)也致书
李化鲸,要为农民军作内应,事泄被清廷逮捕。清廷看到榆园军势力强大和河北
危急,急调出征浙江的原明降将张存仁,总督直鲁豫三省军务,驻扎大名,集中
力量剿杀榆园军。李化鲸等挥师山东,于顺治五年七月间连陷曹县、定陶、城武
等地,并立天正年号,设官分部,封王、公、候,任命州县官。八月初一日,清
廷调重兵围困曹县城。榆园军奋起抵抗,炮火轰天,矢石如雨,杀伤了大量清兵。
清廷看到单靠武力围困不能迅速攻下曹县,便派河督杨方兴前往「抚慰」,九月
十五日李化鲸等人出城与清军谈判时被生擒,十八日又被押解进京,十一月十二
日与刘泽清并其弟、侄被清廷处死。李化鲸牺牲后,榆园军的抗清活动仍在鲁西
地区进行着。
顺治元年(1644)五月,李自成率大顺军西撤后,山东衮、沂二州所属各县
农民纷起抗清。山东嘉祥县满家洞农民军,就是其中著名而又突出的一支。满家
洞界连嘉祥、金乡等四县,周围二三百里,有大小洞穴千余个。八月间,当地农
民军领袖宫文彩,自称擎天王,拥众二万余人竖旗抗击清军南下,旗帜上大书
「大顺」年号,公开表示追随李自成领导的大顺农民军。他们以满家洞为根据地,
联合周围的农民军,经常神出鬼没地打击清军。清廷获知消息后,即派济宁道朱
国治率军前往镇压。朱国治等人剿抚兼施,多次派人宣谕诏安,起义军虚与周旋,
实则摆列火炮、枪刀与清军「相角」。次年初,肃亲王豪格亲自坐镇济宁,调动
满兵、乡兵约六千余人围困满家洞,宫文彩等二十余人被诱斩。后来,豪格离任
回京。六月,清军在河道总督杨方兴的指挥下,大肆进行烧杀,切断水源,堵塞
二百五十一个山洞,农民军将士大多自缢身亡,宁死不屈。至此,满家洞农民军
的抗清斗争才宣告结束。
弘光政权建立后,弘光帝本人在过着逐酒征歌、荒淫无耻生活的同时,深恐
有人夺取他的皇帝宝座,于是发生了南渡三疑案。一是大悲狱案。大悲是安徽人,
父亲姓朱。早年在苏州出家为僧时,与潞王常淓相遇,认做本家。顺治元年冬天,
他从苏州来到南京,自称定王,因「国变出家」,法号大悲。并在刑部审讯时高
叫:潞王贤明,应为天子,弘光应该让位。最后被弘光帝斩首。二是皇妃童氏案。
弘光帝在明崇祯十四年(1641)初李自成农民军攻破洛阳后,逃到开封,与周王
府宫人童氏一见钟情,封她为妃,不久两人在荒乱中散失。弘光帝即位后,童氏
前去投奔,弘光帝毫不眷恋恩爱之情,拒绝见面,并将其下狱。童氏呼天大哭,
大骂弘光:「这短命人,少不得死我眼前。」并将一封细书其入宫日月、相离情
事的信,求狱官转交。岂知弘光接信后竟弃之不看,口喊:「吾不认得妖妇,速
速严讯!」结果童氏被饿死。三是伪太子案。崇祯太子朱慈烺在李自成退出北京
后,散失民间,久无消息,忽于顺治二年二月来到南京。弘光群臣在审讯真伪时,
有说此人是故明驸马都尉王昺侄孙,被教诈冒东宫。弘光深恐他是真太子,夺自
己帝位,但又慑于舆论,只得下诏旨说,暂交人护养,勿骤加刑,待天下百姓均
明真相后再申以法律。弘光政权有此三案,弄得人心浮动,有人怀疑弘光帝也是
假冒出来的,这更进一步加深了统治集团的矛盾。
顺治元年(1644)十月初十日,顺治在皇极门向全国颁发即位诏书,提出了
「合行条例」凡五十五款。主要内容有:加封亲王宗至及满洲开国功臣;察叙满
洲将领及入关后降顺之文武官绅;减免刑法,加恤出征兵丁;地亩钱粮俱照明朝
会计录原额,自顺治元年五月初一起征;蠲免加征之辽饷、新饷、练饷等项,以
及清兵经过地方之钱粮;保护明朝及历代帝王陵寝;征聘隐逸山林中有才华者;
叙用不贪赃枉法之明朝降谪官员,禄养或叙用归顺之明朝宗室、勋臣及其子弟;
禁火耗、重科加罚、巧取民财;蠲免若干种折色银、本色钱粮;对山陕「被流寇
要挟,今悔过自新」的军民,予以赦宥;禁重利放债、折准房地,等。
顺治元年(1644)十月十七日,清兵制定了岁给诸王以下俸禄:摄政王每年
俸银三万两,辅政王一万五千两,亲王一万两,郡王五千两,贝勒二千五百两,
贝子一千二百五十两,公六百二十五两。顺治三年(1646)二月初二日,减摄政
王俸银一万两。顺治七年更定王以下官员俸银为:和硕亲王一万两,郡王四千两,
贝勒二千两,贝子一千两,宗室公五百两,一二三等公俱一百两,二三等伯俱九
十两,二三等镇国将军、三等精奇尼哈番俱八十两,一三等阿思哈尼哈番俱七十
两,一三等阿达哈哈番俱六十两,二等拜他喇布勒哈番四十两,以次至骁骑校、
护军校、他赤哈哈番各二十五两。顺治七年(1650)正月十九日,清廷又定王以
下官员每年支给俸米数;和硕亲王六千石,郡王二千石,贝勒一千四百石,贝子
八百石,宗室公六百石。公以下各有差,最低者骁骑校、护军校等各三十石。
[ 本章完 ]